解析:
关于被判定为罪犯并身患重症如癌症等情况,根据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则,当事人仍有机会提出申请以获取取舍候审的批准。所谓取保候审,实际上是指在司法程序中赋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不由己的自由权利,即在无需在牢房服刑的前提下继续等候法庭进行审判或履行判决结果。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甚至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嫌疑人或被告人,以及那些因患有严重疾病而无法自理生活,且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