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抢劫案件中,立案与否并不以所涉金钱价值的大小作为衡量依据,更重要的是考虑行为本身的严重性质。当此类犯罪事件发生时,不论罪犯从受害者处掠夺了多么微小或者丰富的财产财富,他都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这是因为抢劫罪行不仅侵犯了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侵害了公民的个人财产权益,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实施暴力或恐吓行为的过程之中,而并非仅仅局限于被抢走的财物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