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有关于袭击执法人员之暴行的严格法律条文,其中便包括了对正在依据法律流程进行执行任务的公安干警实施任何形式的暴力侵害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一旦被认定犯有此类犯罪行为,将面临最高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或罚款等对应惩戒措施。若是由于暴力袭击而导致公安干警人身伤害乃至死亡等重大不良后果的情况发生,则相关责任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处罚力度将会更为严厉与严酷。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此处所指代的“公安干警”不仅仅包括正式编制内的普通民警,还包括了一切在履行公共安全保卫职责过程中所扮演重要角色的辅警群体。因为在他们执行公务期间,同样享有法律赋予的相应权益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