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犯有强奸罪的共同犯罪者中的未遂犯罪人员能否被判处缓刑,这取决于多种综合因素,包括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被告人在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其对于自身行为的反省与认识态度,和其可能再次危害社会的风险程度等等。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并且具有明显的悔过之心,同时在社会上不存在任何可能引发再次犯罪的风险,此外,宣布对其进行缓刑也不会对其所在社区带来任何显著不良影响的被告人,审判机关或许会考虑发出缓刑的指令。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强奸罪依然被视为严重侵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因此,法院在面对此类案件时会保持慎重的审理态度。在此类情况中,如果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相对来说较小,而且由于未遂犯罪的发生意味着原本的犯罪计划并没有完全成功实施,那么将会有机会获得从轻发落的刑罚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