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起诉讼程序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首先,原告与所涉纠纷具有直接而实质性的利益关系;
其次,针对被告方的指控需具备明确性;再者,所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以及支持其主张的事实理由必须清楚明晰;
最后,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必须在人民法院的职权范围内且归属于其管辖权。然而,此项法律条文中并未明示关于是否需要出示居住证以证明身份这一问题的答案。据此可知,在当前法律框架下,针对未能偿还债务的案件进行起诉的过程中,并不必然涉及到居住证的提交。除非居住证的存在与案件的直接利益相关或者对确定管辖法院具有决定性影响,否则居住证并非必需的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