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之后,尽管并未有直接通知受害人的国家法律规定,但是依据公安部门的相关管理法规,有关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嫌疑人的亲属传达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具体情况。此举既是对嫌疑人合法人身权利和维护自身尊严的尊重,也便于其家人知晓事态发展的动态,以便于他们能够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然而,在整个侦查过程中,受害者仍然有权通过向警方咨询、提交申诉等途径,获取关于案件进展的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