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欺诈罪以及贪污罪乃两种性质迥异且相互独立的犯罪行为。若某种特定情况之下,一个人被判有上述两类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其将面临着多重罪名的综合处罚。换言之,即针对涉案人员的多项犯罪行为,逐一进行认定和量刑之后,再行实施合并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