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被刑事拘留者是否需即刻聘请律师,这实际上取决于若干因素。根据我国现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犯罪嫌疑人为便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首次被侦查机关进行问询或遭受强制措施之日起,便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力。因此,一旦面临拘留,犯罪嫌疑人务必迅速了解自身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并审慎权衡是否需要寻求法律援助。若认为确有必要,则应毫不犹豫地与律师取得联系,以确保在法律程序中能够得到专业且有力的法律支持及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