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处理以危险驾驶罪提起诉讼的案件时,其量刑标准主要参考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中所设定的相关规定。此种类型的罪行为式研究发生在公路之上,涉及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或进行竞速比赛,且情节严重者。根据法律规定,此类罪犯将面临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然而,具体的刑期长短则需要结合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造成的后果以及被告方的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考量,一般而言,刑期范围在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