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一天比一天热,企业单位来说要落实高温补贴的政策,各地区都出台了详细的高温补贴政策,河南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了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所有的成都企业在发放高温补贴的时候,提供了指导。所有的高温补贴必须达到标准,不允许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当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当提高标准。但是具体的成都高温补贴政策是什么,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河南省高温津贴 是多少
根据河南省《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环境作业的人员,用人单位应给每人每月发放高温补贴。对于高温补贴的发放,河南省执行标准是每人每个工作日10元。劳动者已经依法享受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除外。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
此外,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高温的标准,则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部门发布的为准。
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然而,根据目前物价的飞速上涨,河南是否能提高高温补贴标准?对此,河南省人力资源保障厅表示,河南今年还没有新标准出台。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高温补贴
1、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2、用人单位安排高温作业劳动者当月临时从事非高温作业的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的,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5个工作日以上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3、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三、注意事项
1、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2、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3、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河南省的企业必须按照补贴政策进行高温补贴的发放。高温补贴一般是在夏季的三到四个月发放的,但是随着地区的差异,也是存在一定的差别的。高温补贴是对职工的一种激励,激励职工能够在高温环境下,吃苦耐劳,继续工作,为公司的发展机遇努力,当然企业也必须按照标准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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