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公安机关对于涉及到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实施拘留措施以后,如判定有必要延长羁押期限以便开展进一步的侦查工作时,他们将会在24个小时之内将该嫌疑人移送至当地的看守所。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已经掌握了初步确凿证据,并且嫌疑人存在潜在的逃避侦查或者干扰公正审判可能性的时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拘留期限最长可以达到37天,在此期间内,负责侦查案件的机构必须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