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素主要由如下四个环节组成:
首先,行为人身处于缔约和履约过程之中,有意识地实施了捏造事实、掩盖真相的欺诈行为;
其次,这类欺诈行为使得相对方当事人陷入误解,进而基于这一误解而交付了财物或履行了合同义务;
再次,行为人必须怀揣着非法占有的意图,即企图长期且非法地占据他人的财物;
最后,这种行为导致了相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