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犯罪嫌疑人能否于批准逮捕之前获得取保候审,需依据特定案情及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判定。取保候审乃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针对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能够单独适用于附加刑的罪犯;或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型之罪犯,倘若实施取保候审并无导致社会安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符合患有严重疾病者、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等特殊人群条件的罪犯。最终的决策权归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