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众多的刑事法律惩罚中,主要包含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等多种形式,并非将刑事拘留包括在内。刑事拘留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的手段,其设置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或审判过程中的外逃行为。具体来说,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拘留措施,但必须满足特定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