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对盗窃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代文化遗址及古墓葬者,可予以严厉惩处,最高刑罚可达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者,则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甚至是管制等刑罚,并且还须缴纳罚款。若案件涉及到团伙作案或是存在其他恶劣情节的情况下,那么罪犯所承受的刑期将会更为漫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