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倘若涉案人员在法庭宣判之后欲寻求取保候审之权利,那么通常他们应该在正式执行刑期之前的审理阶段或是上诉过程之中提出申请。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他的亲属、辩护律师都有权向法院提交相关申请,而申请的理由往往涉及到诸如疾病、怀孕等特殊状况。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请求。在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以确保嫌疑人能够随时听从传唤并出席相关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