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二审判决尘埃落定之后,聘请律师进行会见所需支付的相关费用会因其所在的地理位置、案情扑朔迷离程度以及涉事律师的执业资历与经验等多重要素所影响,因此并无一套固有的统一收费标准可言。在司法实践中,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应报酬则通常是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充分沟通洽谈的基础上,共同协商制定并确立下来的,这种协商过程可能以小时为单位进行计费,亦或是以固定金额的形式予以收取。在正式签署委托合同之前,双方都会对服务内容及费用的具体细节进行详尽的商讨与确认。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