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行为人在交通肇事案件中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获得受害方的谅解书,在经过法院审理后,通常情况下会考虑对其予以酌定从宽处理。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因其过错致使他人重伤甚至死亡且自身负有事故的全部责任,就可以被认定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该名罪犯能够获得受害者或受害家庭的谅解,这就表示他们已经选择原谅了这名罪犯,这种宽容从刑事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可以被视作是犯罪嫌疑人积极悔过以及愿意赔偿损失的一种表现,因此,这可能会导致法庭对其判处缓刑、减轻刑罚或者直接免除刑事处罚。然而,最终的处理结果仍然需要综合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被告人的悔罪态度以及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然后由法院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