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有犯罪嫌疑者其行为情节轻微,而执法人员判定无需对其进行逮捕,则可考虑将其置于取保候审的司法强制措施之下。此举旨在让嫌疑人在不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前提下,持续等待司法审判的到来,确保其能够如期出席法庭审理程序。具体而言,此类措施适用于某些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罚的案件,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