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取保候审程序的过程中,通常需要遵循如下步骤进行:
首先,应由被指控犯罪的嫌疑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家属、辩护律师提出书面申请;
其次,在申请过程中,必须同时提供合适的担保人选或者现金资金作为保证金,以保证被申请者的遵守法律规定和配合司法调查的决心;
再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将对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所设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
最后,如果经过审查,申请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则应当依法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予以执行。
此外,担保人还需要签署相应的保证书,承诺对嫌疑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并确保其能够随时听从传唤,积极配合司法调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