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过程中,涉嫌犯罪之人或被告之行径受到了一定限度的限制,然其应遵循法律所规订的相关义务不受影响。至于取保候审期间的离职行为是否应予汇报,这要视乎个人所从事职业特性与其所面临的具体司法程序情况而定。若当事人所从事的工作涉及到国家安全、机密信息等敏感领域,或者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此类人员有特定的要求,那么他们可能就需要进行相应的汇报。然而,通常情况下,除非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否则法律并没有强制性地要求普通员工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向雇主报告此类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