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成都地区,对盗窃罪的判刑基准一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所颁发的相关司法解释进行衡量。总体而言,盗窃财物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被视为判刑的起点,而具体的金额界限则应根据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实际状况,由高级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酌情决定。以四川省为例,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大约在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以上不等。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实际的判刑结果将综合考虑到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是否存在前科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