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通常需先由犯罪嫌疑人或亲属代表,或者委托律师向承办案件的相关机关(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相应的司法部门等)进行正式申请。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必须向办案单位提交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以证实嫌疑人并无逃逸或逃避审判之虞,同时也不会对社会及他人造成任何潜在威胁。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的批准将会附带收取一定的担保费用或者向指定机构交纳相应数额的现金作为押金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