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袭警罪”并未明确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中为应依法对其处以极刑的罪行范畴之一。
根据该法的第二百七十七条相关规定,袭击警察的行为常被归类为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犯罪行为,若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处罚。
然而,仅当此类袭击行为致使公安人员遭受重伤甚至死亡,且可能涉及到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面临包括死刑在内的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
然而,对于是否应当适用死刑,仍需要全面考量犯罪情节、犯罪动机以及所产生的实际危害结果等多方面因素。
值得强调的是,在我国,死刑的判决是极其审慎的,通常仅适用于那些极其严重的犯罪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