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上海市这一特定区域,委托聘请刑事辩护律师所涉及到的具体流程往往包括如下几个重要环节:
1.首先,作为受托方的犯罪嫌疑人或是其近亲属,应积极寻求最适合自身情况的专业法律顾问——他们可能来自于各大律师事务所以及亲朋好友的推荐,也有可能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筛选。
2.紧接着,委托人需要与选定的律师进行初次面谈,以充分了解案情发展及律师团队的专业资质以及所需支付的服务费用等相关信息。
3.在双方均认可对方条件且沟通过程无异议后,便可正式签署委托协议,明确规定双方各自享有的权益和承担的责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律师的代理权限以及费用支付方式等细节问题。
4.随后,委托人需向律师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必要资料,例如拘留通知书、逮捕证等关键文件。
5.最后,律师将携带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自己的律师执业证书,前往看守所进行会见当事人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