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侦查领域具有主导作用,不论是涉及到职务侵占等经济类犯罪的侦查工作,均由公安机关经手处理。而当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各类企事业单位内部出现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获取单位财产时,这类犯罪往往会被公安机关视为重点嫌疑对象并展开深入调查和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