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并不归属刑罚体系中的主刑范畴之内。所谓的刑罚主刑包含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最为严重的死刑等多种类型。具体来讲,刑事拘留仅是一项强制性的措施,主要作用在于在案件调查期间暂时性地限制犯嫌者的人身自由,从而有效避免其可能进行的逃避侦查或者其他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