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之后,是否能够办理取保候审,这完全取决于案情本身所涉及到的诸多要素,其中主要包括被告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罪行的严重程度等等。在大部分情况下,倘若被告人并未表现出存在持续地进行犯罪活动的倾向性,并且若其身体状况出现严重问题或者正处于妊娠期等特殊时期,那么他们就有可能会较早地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并无任何固定的期限规定来限制这种申请的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