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而言,民事诉讼以被告居住地点所在的人民法院作为案件的管辖地。然而,若被告的住所在地与其经常生活和工作地点并非同一地方,则应遵循“经常居住地”为首要原则选择相应的人民法院。因此,若你面临异地欠债不还的问题,应当向欠款人现行居住或经常生活与工作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在实际业务流程中,你需要提前准备好诉讼状,以及与诉求内容对应的各种证据譬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电话通讯记录等等,同时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文件,
最后将所有材料递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院在收到你的申请后,将会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并最终做出裁决。若裁决结果生效之后,欠款人仍然未能按照规定偿还债务,你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