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债权人之继承人欲提起诉讼程序,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并应按被告人数的双倍准备副本。若为书写诉状感到困难者,也可选择口头形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并将此事告知被告方当事人。法院需确保各当事人依法享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若提起诉讼的各项要件皆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无条件予以接受。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应在收到之日起七日内进行立案处理,并将此信息通知相关当事人;反之,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在七日内作出裁决,不予受理。若原告对该裁决持有异议,则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在起诉过程中,继承人应明确表示其已继承债权人的权益,并提供相关证据,例如遗嘱、继承权证明等,以证实其作为继承人的身份及权益。同时,继承人还需明确指出债权人的债务状况,包括债务的性质、金额以及履行期限等,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债务合同、支付凭证等,以证明债务的真实性及其债务人尚未清偿的事实。若继承人认为债权人的遗产管理人或遗产继承人没有履行自身职责,从而影响到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实现,那么继承人有权据此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遗产管理人或遗产继承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总的来说,债权人的继承人能够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寻求确认其所享有的继承权,并要求债务人的遗产管理人或遗产继承人履行相应的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