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37天的刑事拘留期,普遍理解为这是公安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要求,针对犯罪嫌疑人设定的最长居留时间范围。此期间包含了法定节假日在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明文规定,公安机关有责任在拘留期限之内,将犯罪嫌疑人提交至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并批准逮捕;若检察院予以批准逮捕,则拘留期限可适当延长至7日,因此,37天的拘留期可能会涵盖法定节假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