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之明文规定,债权即系依据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而赋予权利人有权恳请特定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若非法夫妻因借款行为而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则可依据此项规定,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还款义务的诉求。若非法夫妻未能按约偿还借款,债权人则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要求债务人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履行其应尽的民事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其中可能涉及到通过法律途径,例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等措施。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债权人需积极搜集并提供充分的证据,用以证实借款事实及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具体情形。若债务人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便可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债权得以实现。总而言之,对于非法夫妻未能按约偿还借款的情况,债权人完全有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索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