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的整个过程中,并非常规情况下家属或者亲近之人被允许直接探望。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这段时间内,仅有律师具备权限和规定的时间条件,得以展开会面。所以,除非情况特殊,且得到了公安机关的批准,否则在刑事拘留的14个自然日之内,家属的探访请求往往都难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向看守所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