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吸食毒品驾驶并非直接构成危险驾驶罪,然而,由于吸食毒品后可能对驾驶者的行驶能力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在实践中引发危险驾驶罪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危险驾驶罪主要针对的是诸如醉酒驾驶、追逐竞驶等特定类型的违法行为。
然而,若吸食毒品后进行驾驶活动,对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实质性的威胁,则可以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条款追究其刑事责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