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公司运作面临风险和困难的境况之下,追索债务依然是可行之举。
首先,债权方须启动司法程序,以民事起诉方式请求法庭判定债务人负有偿债责任。一旦法院做出对债权方有利的判决或者调解,同时该项法律文件已经具有了法定效力,那么债务人便必须严格遵守其应尽的义务。若债务人拒绝履行,债权方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执行过程中,倘若债务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法院有权调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手段来处理被执行人的财产。然而,这些执行措施的实施范围不能超过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责任。在决定采取以上措施之前,法院会先作出裁决,并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他们予以配合完成。因此,即使在公司运营出现异常的状况之下,只要债务人仍留存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依然享有合法途径寻求法院帮助,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追回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