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欲在珠海申请获取保释候审的程序大抵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涉案被告者或其亲属应委派律师向司法部门提出申请。代理律师会针对案件实况筹备相关文件资料,例如嫌疑犯的个人信息、罪行陈述、潜在社会危害性的评估等内容。随后,律师将会上呈申请至负责检控的机构(通常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关)。经由这些机构进行审查之后,如果认定申请符合相关条件,便会作出批准保释的决定,同时确定担保的具体形式,比如交纳保证金、寻找保证人等等。
最后,执行保释手续,当嫌疑犯交付了保证金或者找到了合适的保证人之后,就可以离开拘禁场所,但是必须严格遵守保释期间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