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遇到债务纠纷的时候,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予以化解。若债权人主体(即原告方)和作为责任人的债务人主体(即被告方)之间存在着直接且明确的债权债务关联状况时,债权人便有权向国家设立的民事审判机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以敦促债务人履行相应的债务责任。在此过程中,债权人需确保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内容明晰,具体涵盖了需要偿还的债务本金、利息以及可能产生的违约金等多个方面,同时必须附带相应的实际情况以及符合情理的理论依据,以全面支撑其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倘若该债务纠纷事件属于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民事诉讼范畴之内,并且满足了受诉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条件,那么这样的法律诉讼程序将被视为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