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法拘禁罪是指无法律授权且未获得适当许可的情况下,将他人强行拘禁于某特定地点,对其实施强制性的人身监管和关押行为。对于此类犯罪的裁量,主要依据的是是否存在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的实际行为,行为人是否蓄意为之,以及该种限制持续的时间长度等多个方面。关于其应受惩罚的程度,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对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若涉及到殴打、羞辱等恶劣情节,则依法加重其刑罚。当危及人身安全达到严重程度直至导致他人重伤乃至死亡时,行为人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予以定罪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