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有任何犯罪行为涉及到侵占罪名,但只要满足下列缓刑适用之规定,便可予以考虑宣告缓刑。
具体来说,这些规定包括如下几点:
(1)犯罪者所受到的刑罚应为拘役或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依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以及其在服刑期间的悔罪表现,可以认为适用缓刑并不足以再次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不能是累犯。鉴于不满十八岁的人员、怀孕妇女以及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士同样可能成为犯罪分子,因此对于这部分人群也应该考虑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