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与监禁拘役并无相等关系。取保候审乃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经由罪犯缴交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之方式,得以暂时解除对其自由的限制而无需受到拘押关押。其首要任务在于确保被怀疑者能随时接受传唤,配合展开的司法程序。在此期间内,被怀疑者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逃脱侦查或者逃避审判的行为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