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借款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针对该事件的诉讼费用如何分配,需依据终审裁决结果来予以明确规定。举例来说,假如胜诉方预先预缴的诉讼费用超过了其理应承担的那部分,则人民法院必须将这多余的款项归还给胜诉方。反之,败诉方则需依照裁决结果向人民法院缴纳其应该承担的诉讼费用。倘若有当事人拒绝支付其应负担的诉讼费用,那么人民法院可依法采用强制执行措施。在实践过程中,诉讼费用的计算通常涵盖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鉴定费等多个方面,具体的数额则需根据案件的性质及争议金额进行合理确定。当涉及到借款合同无效时,可能会牵涉到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款,然而这些法条并没有直接规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方式。因此,具体的诉讼费用计算还需参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总而言之,在处理借款合同无效引发的诉讼费用问题时,我们应综合考虑《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公正公平地进行费用计算。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