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堵门行为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问题,需要考虑到详细的情节和情况。寻衅滋事罪往往牵扯到在公共场所扰乱社会治安、任意破坏公共财产以及对他人进行追逐、拦截、辱骂等不当行为。若堵门行为对公共秩序产生了严重影响,或者给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带来了困扰,并且其恶劣程度达到一定标准,那么就有可能触发寻衅滋事罪的法律后果。然而,若是出于私人恩怨或是简单的通行受阻,那么此类行为或许并不能被视为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