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又可称为“帮信罪”,意为在明知有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盗窃、侵犯知识产权等)的情况下,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讯传输服务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协助的行为。关于该罪行的定罪金额并无固定标准,主要取决于行为人所提供的帮助对于犯罪活动的影响程度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危害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