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四十余万元的流水规模,无疑属于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
2.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或是拘役,同时将根据实际情形判处罚款或罚金;
3.在此基础上,倘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或自愿接受法律制裁,那么我们可以对其适当采取从轻处理乃至减轻刑罚措施,如若为初次犯罪者,且此前从未被定罪,并且在调查过程中选择自首并承认罪行,那么其获得缓刑的可能性仍然相当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