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有关借款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进程与时间,主要受到所适用诉讼程序之影响。若选择采用普通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则应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如遇特殊情形,可申请延期六个月,但若需再次延长,则必须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反之,若选用简易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同样地,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也仅能申请延长一个月。因此,具体的诉讼流程及所需时间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工作安排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