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立即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详细说明发票原件遗失一事。保险公司之所以拒绝赔偿,主要是出于对投保人可能存在重复报销行为的担忧。简而言之,假设小王持有发票原件前往另一家名为A的保险公司申请报销,随后又以发票遗失为由,请求医院出具发票遗失证明,并在发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如此一来,若保险公司B也给予其报销,则意味着投保人将获得双重保险金。保险公司的顾虑并非毫无根据,然而,这需要保险公司自行证明投保人确实存在重复报销的行为。在缺乏确凿证据的前提下,保险公司不得擅自拒赔。因此,当面临此类事件时,首要步骤便是直接联系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提出理赔申诉。倘若申诉未能得到妥善处理,可考虑采取第二种措施。
其次,如若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申诉仍未取得满意结果,建议您尝试拨打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诉电话12378进行投诉。由于发票原件遗失,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作为拒赔的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