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在我国贵州省涉及到抢劫犯罪行为,其涉案金额的法律规定将严格按照全国通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设定的相关条款来定义和执行。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对于抢劫罪的涉案金额,通常是以被抢劫财物的实际价值为基础进行衡量和判断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这三个不同等级的标准,实际上是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情况等因素来进行具体的制定和调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