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拐卖与强奸行为的相关法律定罪问题,依据现行法例,通常仅认定为拐卖妇女罪名。
然而,对于强奸行为,法庭将其视为加重犯罪情节进行量刑裁决。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若情节特别恶劣者,则可能面临死刑判决,且其个人财产也将被依法没收。需要注意的是,拐卖妇女和儿童是指以出卖为主要目的,涉及到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等任何一种行为的违法活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