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您的亲人被公安带走后24小时未归,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1. **刑事拘留**:如果您的亲人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可能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64条 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在24小时内将拘留的原因和羁押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1]]。如果您未收到通知,可以直接向办案单位索取《拘留通知书》[[1]]。
2. **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如果存在有碍侦查的情形(如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灭或者伪造证据;有可能互相串供、订立攻守同盟;或者其他同案犯有待查证的)或无法通知的情形(如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者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不通知家属[[1]]。
3. **异地羁押**:如果您的亲人是被异地公安机关抓获并羁押,可能会出现异地羁押后押解回本地看守所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可能会在办案中心对嫌疑人进行讯问后再送至看守所羁押[[2]]。
4. **继续盘问**:如果您的亲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可能对其进行继续盘问。根据相关规定,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12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24小时或48小时[[4]]。
建议您尽快联系办案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并索取相关法律文书。如果有需要,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保障您的亲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