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赌博行为乃是非法之举,无法获得任何法律的庇护与保护。在此情况下,赌博所产生之款项及财物通常将被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处理。具体来说,凡是在赌博犯罪活动中所使用的作为赌注的金钱或物品,以及用以交换筹码的金钱或物品,以及通过参与赌博而赢得的金钱或物品,皆可视为赌资范畴之内。对于那些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案件,其赌资数额则可根据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赢得的点数,再乘以每一点所代表的实际金额来进行计算与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